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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慈善会小强热线爱心基金

备案编号:51440600775089418EA20007

已筹款: ¥7571133.80

已使用: ¥5171863.71

捐赠人次:44283

拨付人次:412

项目有效时间:2020-08-16-2030-12-31

项目类型:综合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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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慈善会小强热线爱心基金管理细则(试行)

 

佛山市慈善会小强热线爱心基金是为孤老残幼、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佛山市户籍人员或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救助,开展慈善活动宣传、推广等活动。其相关细则如下:

  一、个案资助

(一)资助对象

1、生活困难的佛山本地户籍人员和在佛山居住或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

2、定向捐赠遭受重大灾祸的困难群体。

    (二)资助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我市低保标准4倍以下;

2、在佛山市社保定点医院住院、特定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扣除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报销、商业保险报销和接受其他社会救助后,个人须自付部分在一年内累计超过1万元的。

3、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三)资助标准

1、对于符合救助条件并通过审批的救助对象,本基金根据其家庭状况和困难情况给予相应救助资金。具体救助标准由冠名基金评审委员会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和基金结余情况核定,个案日常救助限额5万元,专项救助项目最高限额10万元。

2、个案定向捐赠资金不受最高限额限制。

(四)申请材料

  1、填写《佛山市慈善会“小强热线爱心基金”申请表》1份。

 2、身份证明。申请者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已注销的不予受理),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佛山市社保局或各区出具的《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表》、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等。

 3、家庭困难情况证明。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所述材料的其中之一:

 (1)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2)现居住地所在的居委会的收入证明;

 (3)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本人所写的家庭情况说明,加具指模,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医疗费用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病例报告、住院证明、特定门诊医疗费发票、疾病检查报告及费用单据、社保结算单原件或医院开出的欠费证明文件;单据开票日期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一年内的有效。(医院因申请人资金不足,拒绝救治。申请人可能无法提供发票或者欠费证明,则申请人也应该有正规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及疾病检查报告及费用单等。)

  5、提供与申请者身份证姓名相符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6、提供小强热线栏目组探访申请人家庭状况资料视频。原则上,所有申请人都需有栏目组的探访视频资料,若是定向帮扶某类困难群体的,可不对所有申请人进行单独探访视频资料的录制,但是栏目组一定要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出具相应的书面考查报告,同时,应出具一份申请人的汇总名单,加盖相应的公章。

 以上申请材料,复印件必须交市慈善会存档,不予退还申请人;证件和医疗费用单据的原件经查验后归还申请人。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凡确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佛山市慈善会取消其救助资格,依法追回发放的救助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申请、审批程序

符合上述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可由本人、监护人或授权委托人持相关材料到小强热线栏目组杂志社申请,由小强热线栏目组进行审核;小强热线栏目组审核受理后将申请材料汇总于每月15日前报佛山市慈善会审批。经审批同意救助的,由佛山市慈善会在1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救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申请人银行账户,并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在佛山市慈善会网站公示;不同意救助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退还申请资料。在申请过程中或在审批通过后尚未发放救助金时申请人去世的,不再对其进行救助。

 二、定向捐赠项目

按《佛山市慈善会定向捐赠项目试行管理办法》执行。

 三、资金来源

(一)在佛山市慈善会建立设立定向捐款专项;

(二)社会各届热心人士和单位捐赠;

(三)其他合法收入。

 四、捐款方式

 (一)捐款方式现场捐款: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49号2座通济楼2楼

  电话:0757-83035554

 (二)银行划款或网上银行捐款:

 户名:佛山市慈善会

账号:2013 0202 0920 0044 77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升平支行

汇款项目请注明“小强热线爱心基金”。

 五、救助金的发放与领取

审批完成后,佛山市慈善会在网站公布受助名单,并将救助金划账到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银行账号。

 六、罚则

 (一)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金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并追回其冒领的救助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工作人员有意隐瞒或歪曲事实、擅自改变救助金发放数额,以及贪污、挪用救助金的,由其所在部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佛山市慈善会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

 



佛山市慈善会“小强热线爱心基金”

申请流程图

 

 

1步:申请人可由本人或授权委托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小强热线栏目组进行申请。

2步:小强热线栏目组受理后进行实地考察作视频记录,并加具意见将合格材料报送市慈善会审核。

3步:交由佛山市慈善会评审委员会审批确定。原则上每月底召开评审会议,对当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4步:同意救助的,市慈善会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在市慈善会网站或交合作媒体进行公示。

5步:市慈善会将救助金划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佛山市慈善会小强热线爱心基金救助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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